为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,明确本公司售后服务的责任和义务,当用户使用本公司的防雷产品过程中,如果出现问题或感觉不满意而要求更换或退货时,将按本细则执行。


一、属下列情况之一,可以实行退换:

1、防雷产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坏的;

2、防雷产品存在本身的质量问题;

3、在保修期内使用时,出现模块老化、雷击等非人为的损坏;

4、用户收到产品后一周内(以用户签收日为准),要求换另一种型号的产品;


说明:上述1、2、3、4四项,本公司均免费退换,但对于4项用户须承担退换时发生的运费。

二、属下列情况的,本公司不予退换:

1、 退换货前未与本公售后服务部联系;

2、 退回的未安装产品外包装不完整或破损污染, 配件及所附资料不全;

3、 人为引起的损坏(如:不正确安装和使用、自行拆卸或改装等);

4、 产品已过保修期;

5、 因不可抗拒力导致的损坏;

6、 非本公司生产的防雷产品;

7、 未经我司同意而私自拆开。


三、退换程序:

1、用户填写《产品退换申请表》,陈述退换原因,同发货单、产品一起发回本公司售后服务部;


2、本公司收到后,进行调查,核实属哪一种情况;

3、回复用户。本公司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户产品可不可以退换,如果属可退换的将进入下一程序;

4、办理产品退换手续。

说明:如果产品属不可退换的,本公司实行免费维修,仅收取成本费,并先征得用户的许可。


广州市海德防雷科技有限公司拥用以上有关条款的最终解释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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